网红微商颜如玉涉虚假宣传被罚百万 曾请林志玲、赵丽颖等代言

  近日,浙江金华市场监管局通报对网红微商@颜如玉官方微博虚假宣传顶格处罚,罚款100万元。“颜如玉”曾分别请来林志玲、赵丽颖和中国女排等代言。

  现如今,随着智能手机普及,网购已经成为主要购物方式,伴随网购成长起来的微商是越来越多,一些微商为了迎合消费者的胃口,开始有针对性的夸大宣传,甚至不惜虚假宣传来达到销售产品的目的,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就顶格处罚了一涉嫌虚假宣传的的微商,罚款100万元。

  调查中发现,金华市梨大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系广州颜如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颜如玉系列产品最高级别代理商,有直属代理30多个,主要通过微商渠道销售产品,运营有多个微信号,新浪微博粉丝超百万。当事人章某还是广州公司股东合伙人,最高代理级别。其经营的颜如玉品牌果饮是微信朋友圈上卖得很火爆的一款产品,微信指数一直居于高位。为了推销该品牌系列产品,当事人通过线上微信、微博、百度网盘、手机APP,以及线下组织培训会、印制宣传品等多种宣传方式,对产品的性能、功能、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推广活动、曾获荣誉等内容进行虚假宣传。

  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稽查大队:办案人员:汤晓凯:"你们看我手上的这宣传册,服用三天入眠,14天脱发缓解,两个月斑点淡化,6个月改善骨质疏松。一个唯一通过国家兴奋剂检测中心,这些都是不符合宣传规定的,他其实就是普通的食品。"

明明是一款标有SC字样的普通食品,居然标榜着有“淡化色斑”、“改善皮肤弹性”、“改善睡眠”、“改善骨质疏松”、“消除痘痘”、 “降低癌症风险”、“改善记忆力”等等功效。执法人员通过深入调查还发现,其产品营销活动是有组织、有策划的统一行动。

  广州颜如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通过APP、在线视频等媒介将制作精美的各类涉及虚假宣传的图片、文案和视频等素材资料分享给各级代理商,并不定期组织营销培训,分享涉及如何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推销案例和销售技术。另经查明,当事人在案件调查期间隐瞒重要事实对抗调查,先后以各种理由,故意不提供颜如玉APP帐号,阻碍执法办案。当事人为推销产品,在无事实依据、未审核内容真实性的情况下,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宣传方式,对颜如玉系列产品进行虚假宣传,虚构自身产品竞争优势,欺骗、误导消费者,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对此,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做出了处罚100万元的顶格处罚处理决定。

  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稽查大队:办案人员:汤晓凯:"我们还是要提醒消费者一定要仔细甄别食品,保健品和药品的区别,保健品是有蓝帽子的."

  编后:我们也不是说微商不好,但不管你卖什么产品,都要讲求四个字“实事求是”是吧,明明是食品,却吹嘘的无所不能一样,功效比药品还厉害,这就夸张了。《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在移动互联网时代,虚假广告可以说如今在网络上层出不穷,究其根源,还是违法犯罪成本太低,现有的处罚比较轻,对发布、传播虚假广告的处罚不痛不痒,起不到应有的震慑作用。所以这起顶格处罚涉嫌虚假宣传的的微商,罚款100万元,我想应该可以让这发布虚假广告的好好长长记性,想要依靠虚假广告来牟利只会让你损失更大。另外啊,这款颜如玉的食品时下当红明星代言的,这多多少少也给消费者在选择的时候多了一份信任,其实,明星代言的产品并不应该自带光环,产品好坏还是要看实际效果。建议咱们的消费者,想要健康,平时多吃水果多些运动,身体自然是棒棒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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